金陵科技学院

金陵科技学院

南京|公立|教育部直属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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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科技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江苏省内适用)

  为了贯彻“以法治招、公正选拔、公平竞争”的原则,更好地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金陵科技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现有江宁、幕府、白下三个校区,占地面积近1600亩,校舍总面积约50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89万册、电子图书约3300GB,教学仪器设备总值约1.4亿元,在职教职工1000多人,全日制在校生19000余人。拥有一批全国优秀教师、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级教学名师和学术造诣较深的学科带头人,数十名教师被选拔为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等培养对象。
  学校设有商学院、人文学院、园艺学院、动物科学与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信息技术学院、艺术学院、材料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龙蟠学院(公有民办)等11个二级学院,另有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公共基础课部等3个教学单位。开设涵盖经济学、文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五大学科门类的40多个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现有会计学、设计艺术学、蔬菜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预防兽医学等5个校级重点学科和结构工程、旅游管理学、计算机应用技术、材料学、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企业管理、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中国古典文献学、通信与信息系统、金融学等10个校级重点建设学科,其中会计学、设计艺术学为江苏省重点建设学科;会计学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服装设计与工程、动画等5个省级特色专业;有1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6个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建有电子电工、经济管理、建筑智能化三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承担部、省市级等科研课题200多项,获得部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和科技进步奖40多项,一批科技成果实现了产业化,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办学特色:
  学校坚持“地方性、应用性、教学型”的办学定位,确立了“特色办学,质量强校,人才兴校,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和“需求向导,能力为本,知行统一,重在创新”的人才培养理念,彰显应用特色,谋求科学发展,不断完善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努力培养适应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具有开拓精神、面向生产、管理、经营和服务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多年来,学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育了大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毕业生受到社会各界欢迎,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一大批毕业生已经成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骨干力量。
  学校一贯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自1995年起,先后与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法国、荷兰、美国等国家的高等院校合作办学,培养具有开放思维、国际视野和参与国际竞争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三、 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则
(一)、报考条件:
1、普通类本科学业水平选测科目为BB;必测科目4C;技术科目合格。
2、中外合作办学学生水平选测科目为BC;必测科目4C;技术科目合格。
3、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4C,选测科目测试等级视为相应的必测科目测试等级。
(二)、录取规则:
1、新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学校负责、省招委监督”的原则。
2、对进档考生采取选测科目等级加分的办法,1个A+加3分,1个A加2分,将进档考生在总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加分后进行排序,采用“分数清”的专业安排方式,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
3、对加分后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的投档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按外语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再相同,则按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排序。
4、艺术类考生按投档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再相同,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再相同,按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排序。
5、外语语种要求:除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对外汉语、软件工程(嵌入式软件人才培养方向)等专业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报考“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对外汉语”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满分120分)。
6、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意见》的规定外,对相关专业提出以下补充要求。
(1)、有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白癜风者不宜就读国际经济与贸易、行政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
(2)、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建议不宜就读旅游管理、动物医学、动物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等专业。
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7、预留计划使用条件必须符合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选测等级普通类为1B1C,中外合作办学为CC,并由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8、录取通知及公布:学校根据网上远程录取,并经省考试院审核批准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直接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结果将通过考试院规定的渠道及我校招生信息网及时向考生公布。
四、办学地点、学习形式和毕业文凭:
(一)、学校地址:江宁校区:南京市江宁大学城弘景大道99号
幕府校区:南京市和燕路行知园
(二)、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三)、学制:本科:四年、五年
(四)、毕业文凭:按照国家规定由金陵科技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并经电子注册的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五、收费标准和资助措施
(一)、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代办费用。我校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局和江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
1、学费:艺术类专业6800元/生·年
普通类本科专业4600元/生·年
软件工程(嵌入式软件人才培养方向)专业6440元/生·年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6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的外方学费按外方高校留学生标准收取,详见招生简章)
2、住宿费:800-1500元/生·年(视学生所在校区并由学校统一安排的住宿条件确定)
(二)、资助措施:
对于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学院建立了绿色通道,采取“奖、助、补、减、贷”等五大措施为一体的资助体系,启动了国家助学贷款工程,考生还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另外学校还与社会、企业联合举办爱心活动,对家庭确实困难的学生给予一定的资助,以帮助特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六、监督:
(一)、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学校的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均可在网站或相关招生资料上查询。
(二)、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三)、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整个招生工作,并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七、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大学城弘景大道99号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邮政编码:211169
咨询电话:025-86188800、86188088、86188811(Fax)
学校网址:http://www.jit.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jitzs.university-hr.com/
招生电子邮箱:zjc@jit.edu.cn
八、其他:
(一)、金陵科技学院江苏省招生代码:1128
金陵科技学院国际合作专业江苏省招生代码:1728
(二)、本章程适用于本年度金陵科技学院本科招生。
(三)、本章程由金陵科技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